更多服务
日期:2016-10-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

一、面试成绩公示

按照《巩义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现将面试成绩予以公示(见附件1)。

二、体检有关事项
   (一)体检标准
    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19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二)体检人员

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,按照招聘公告规定,各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人员名单(见附件2)。

(三)体检集合时间、地点

集合时间: 2016年10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7:00。

集合地点:巩义市贝克大酒店(巩义市人民路92号)对面广场(巩义市宋陵公园北门前广场)。

(四)注意事项

1、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。集合时提交已填写好的《巩义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表》(见附件3),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,并贴1寸彩色照片。

2、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报到、验证。未能按时到达的,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。

3、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,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。

4、体检过程中,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,取消体检资格;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对弄虚作假、或者隐瞒真实情况,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,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。

5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,复检不超过一次。

6、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
7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空腹、禁食、禁水8—12小时。

8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9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、误检后,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,经组织方同意后,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。

10、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,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。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,合理安排路途时间,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。考生自备体检费200元。
    
11、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看到此通知后,请拨打电话0371-69580019确认。

附件:

1、巩义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.xls    
    
2、巩义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.xls     
    3、巩义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表.xls


         巩义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

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2016年10月17日